不予登记结婚的情形: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的婚姻,均属近亲婚配,其结果是使后代容易具有相同的病态基因,使一些隐性遗传学疾病发病率增高。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严重遗传性疾病。
三、未达到法定婚龄。
四、重婚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