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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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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注意事项毕业生同学:

就业协议已与离校时发到同学手中,现将就业协议签署相关注意事项公布,望周知。

1、就业协议一式三份,就业单位盖章后,为避免邮寄丢失,只需交回学校一份,望同学妥善保管,丢失不补。

就业协议是受法律约束的契约文件,在签订之前望同学考虑清楚,三思而后行,可在单位实习23个月后再签订,以免盲目就业,就业协议按人头发放,没有剩余,如跟公司签订就业协议后,仍想更换就业单位的,可自行与公司协商签订企业版就业合同。

2、就业协议所盖单位公章,必须为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或其他专业相关的具有中等以上规模的私有制公司、工厂。严禁上交食杂店、超市、复印社、婚庆公司、汽车修理部等与专业严重偏离的公章,即使上交,也将予以作废处理,不具备毕业资格。

3、就业协议封皮及内部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不允许出现空白格。“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项,分三种情形:派回原籍、公司接收(与公司协商)、人事代理。派回原籍需填写家乡的省、市。公司接收需填写公司详细地址。办理人事代理时间另行通知。正确的协议填写格式详细见下图。

4、需特殊注意的地方,

培养方式:并轨

专业:即自己所学专业

应聘意见:同意就业

单位隶属:__省。(公司所在省份)

学校联系人:白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0434_______

学校通讯地址:_________ 吉林市铁东区沥山路5117号

5、就业协议上交时间及方式。就业协议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上交到学工办,也可连同实习日志邮寄给指导老师。截止到 年4月1日前。

6、另外,还没有上交职业技能证复印件(焊工、钳工、车工等)的同学,需要连同就业协议一起上交。

注意:所有空格处必须填写完整,不能勾抹或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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