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无过错时,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基本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第26条规定,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解雇女职工。
法律分析
三期内劳动者没有过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三期是指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合同。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限和条件
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限和条件是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规定的。根据劳动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双方协商一致、达到合同约定的期限、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患病无法从事原工作、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职业道德、劳动者被刑事处罚等。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一般没有固定的规定,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双方协商解除的合同可以在任何时间解除,而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合同则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自动解除。总之,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限和条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限和条件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的规定,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三期内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而根据劳动法第3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在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期满、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解除。总之,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限和条件应遵循法律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