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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学习《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心得体会两篇

来源:财榕网


2021学习《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心得体会两篇

篇一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在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教育部陈宝生于6月1日签发第50号教育部令,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一共8章、63条,重点围绕“谁来保护”“保护什么”“如何保护”等问题,系统构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制度体系。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事关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教育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部署要求,按照《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努力做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不断完善举措,加大工作力度,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和人身安全,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一是保障平等受教育权。

推动各地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构建更为严密、精准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重点关注贫困家庭、学习困难学生以及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严防辍学新增反弹。推进特大城市和人口流入重点地区完善入学,进一步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完善购买学位,切实做到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指导各地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安置,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是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指导各地持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防范学生欺凌和网络环境治理工作,严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指导各地“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制定学校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宣传推广一批德育工作典型案例,不断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部署中小学深入开展“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开学第一课”“学习新思想做好人”等主题教育,加强中小学生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班主任、德育课教师示范培训工作,提高德育骨干队伍的业务素质。

四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指导各地各校采取心理讲座、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和教育关爱。推动建立学生心理状况报告制度,密切师生沟通交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示范培训工作,指导各地用好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手册,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科学化水平。指导学校做好家校沟通,及时与家长交流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情绪变化和身心健康。

五是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指导各地认真贯彻《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着力构建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大力度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减轻未成年人学业负担。推动手机、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等落地见效,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我就介绍这么多,谢谢。

 

篇二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在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教育部陈宝生于6月1日签发第50号教育部令,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一共8章、63条,重点围绕“谁来保护”“保护什么”“如何保护”等问题,系统构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制度体系。校园里发生的性侵害、性骚扰行为严重侵害了学生的权益,性质恶劣,也严重违背了法律和师德的红线,冲击了社会道德底线。实行零容忍制度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一贯要求,这次《规定》对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的现有制度进行了系统整合,进一步予以明确和强调。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

一是加强教育。

除了对教职工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的专项培训外,还要求学校对学生开展青春期教育、性教育,提高学生们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意识和保护能力。

二是完善制度。

要求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的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系统的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性骚扰的工作机制。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规则。

《规定》划定了一条红线,刚刚邓已经介绍了,明确禁止了教职工和校内人员有6项行为,比如禁止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和性关系,禁止触摸和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等,有6项。

四是建立及时发现制度。

《规定》要求学校要建立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权益保护机制,如果学生受到伤害之后,应当及时便捷的报告,让家长、教育部门和学校知晓。

五是严肃处理。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处理规则,对实施性骚扰、性侵害的教职工要严肃处理,要依法予以开除或者解聘。有教师资格的主管部门还要撤销教师资格,纳入从业禁止的名单,终身不得进入教育领域。违法犯罪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在学校生活中,青少年间欺凌事件屡见不鲜,这也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一大难点和痛点。《规定》指出,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同时,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围剿”校园欺凌,将不再是学校孤军奋战。要依法落实家长监护责任,避免家长对孩子放任不管、缺教少护、教而不当。要加强平安文明校园建设,提高学校治理水平,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建设无欺凌和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

并且,全社会也要共同保护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避免学生欺凌和暴力通过网络新媒体扩散演变为网络欺凌,切实为保护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近几年校园欺凌事件频繁发生,很多故事的发生让人非常揪心。-总强调,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仅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保障国家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据笔者了解,党的以来,党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以及广大少年儿童的成长问题。相关部门及司法机关积极行动,社会组织及时补位,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形成了一个既针对个体也面向群体、既保护外部安全也保护心灵健康、既针对现在也考虑未来的全维度保护体系,为少年儿童更好成长创造了广阔空间。

从家庭、学校、社会到教育主管单位,再到司法机关,落实好保护责任制不能有丝毫松懈。笔者以为,在这一方面,司法保护仍需加强,该教育的要教育、该严惩的不能纵容、有特殊情况的要因人因地因事施策。这在一定的程度上,也是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意义所在。

但是,如何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发展,如何将问题的前因后果综合考虑解决新型社会矛盾,这是群众的期待,也是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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