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一、 中小学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 实验研究和课外科技活动的专用场所, 不得用于与开展实验教学无关的活动。
二、 实验室内必须保持肃静、 整洁。 不准高声喧哗, 不准吸烟, 不准随地吐痰, 不准乱抛纸屑、 杂物。
三、 实验室内仪器、 设备、 工具、 材料和药品未经实验教师允许, 不得擅自取用。
四、 使用仪器、 设备, 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严禁擅自拆卸或改装。 严防火灾、 触电、 中毒、 锈蚀、 盗窃等事故发生。
五、 实验结束后, 应及时清理仪器设备, 断开电(气、水) 源, 确保安全。
六、 实验室要适当进行布置, 增加科学文化氛围, 如:悬挂实验室管理制度、 科学家画像、 名人名言、 实验挂图等。
七、 实验教师必须爱岗敬业, 模范遵守和执行实验室工作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 并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生实验守则。
八、 实验教师应熟知教学仪器、 药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能及时正确处理实验室突发事故, 掌握一定的维修和保养技术, 并具有一定的改进实验和设计实验的能力。
九、 实验教师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 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争做学习型、 研究型教师, 尽职尽责地完成教学、 科研等实验任务, 搞好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实验记录资料的整理工作。
十、 实验教师: 应根据实验通知单, 及时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 协助专任教师完成课堂实验教学任务, 努力提高实验开出率; 发动老师、 学生做好实验登记; 积极开展自制教具活动。
十一、 严格实验室、 仪器药品室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对防水、 防潮、 防盗、 防爆、 防尘、 防电、 防毒、 防腐等设施和器材要定期检修、 更换, 确保其正常、 可靠、 有效。 下班时要检查门、 窗、 水、 电等是否关好。 危险品领用要严格办理领还手续。
十二、 对上级调拨和自购的教学仪器、 药品要及时验收、入账、 上柜。 并按仪器装备目录的次序科学、 合理存放。 每件仪器要张贴标签, 注明编号、 名称、 规格、 序列号等(易损易耗品除外) 。 橱柜要张贴柜标, 注明类别、 编号、 仪器名称、 规格、 数量等。
十三、 每学年进行一次账、 物清查工作, 切实做到账物相符、 账账相符。 清查结果要上报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 并根据清查结果制定下学年的采购计划。
十四、 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保持室内整洁有序, 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十五、 实验教师工作变动时, 应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移交手续; 经学校负责人审批后, 方可离开岗位。
篇二
一、 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注意安全, 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二、 实验课前, 必须认真预习实验内容, 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 掌握实验的基本原理、 方法、 步骤和注意事项。
三、 要按时有序地进入实验室。 做到“三定” 即: 定组、定位、 定仪器。 在教师指下核查实验的仪器、 药品和器材是否齐全、 完好, 发现缺少或损坏, 应立即报告教师给予补齐,未经教师许可, 不得擅自动用仪器和药品。
四、 实验过程中注意保持桌面整洁, 仔细观察实验现象,提倡求实精神, 认真记录实验结果, 完成实验报告, 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五、 实验完毕, 应整理清点好仪器、 药品和器材, 放回原处, 废液、 废渣和废品按要求放入指定位置。
六、 实验过程中仪器如有损坏, 应及时报告教师并视情节轻重, 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 实验教学公共场所, 要轮流值日清扫, 保持室内整洁。
篇三
一、 学校领导和实验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的观点, 保持高度警惕性, 及时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防患于未燃, 以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
二、 严格实验室、 仪器药品室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仪器、 药品室内要严禁明火, 防火、 防气、 防盗、 防爆、 防电、 防毒等设施和器材要齐全, 并定期检修、 更换, 确保其正常、 可靠、 有效。 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挪用。
三、 实验教学所需易燃、 易爆、 有毒等危险药品, 必须严格按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办理。
四、 危险品必须按其化学性质专室或专柜远离窗口存放, 要双人双锁保管。 危险品管理人员必须熟悉药品的性能和必要的应急措施, 并定期检查、 维护, 防止意外发生。
五、 领用危险品时, 必须由专任教师认真填写《中小学实验危险品领用单》 , 并经分管校长审批后, 由熟悉危险品业务知识的专人领用和管理, 要切实防止领用后保管不善而发生意外, 实验完毕剩余药品应立即归还。
六、 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 教师应详细指导。 实验后的废液、 残渣严格按环保部门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不得随意丢弃。
七、 对由于放松警惕、 玩忽职守、 违章操作、 安全防护不力而造成人身伤亡、 失火、 被盗、 严重污染等重大事故时, 要立即报告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 对事故责任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