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院指的是:中国大学、中南财经大学、西南大学、华东大学、西北大学;四系指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这几所高校的法律学科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重要地位,对中国法制发展与法治建设具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