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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期间一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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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不让看孩子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作为探视权人请求根据已生效离婚判决书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如若前妻仍然拒不协助探视权人行使探望权,由人民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探视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直接抚养方应当配合,不得随意剥夺探视权人的探视权。

一、没有抚养权有探视权吗

没有抚养权有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探视权强制执行对方不配合该怎么办

探视权强制执行对方不配合的处理方式是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子女的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1、子女的探视权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夫妻双方协议进行确定,如果协议无法解决问题的,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三、拒绝探视权后果

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享有的权利,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不行使也没有什么后果。但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阻碍对方探视,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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