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介绍了非法提供品和和精神药品罪的必要条件。该罪行的侵犯客体是国家对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品和精神药品,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品和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此外,文章还介绍了对品运输实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法律分析
非法提供品和和精神药品罪的必要条件包括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吸毒者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品和精神药品;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品和精神药品的人员和单位;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一、笑气是毒品吗
笑气不属于毒品。
刑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和精神药品。
属于毒品的,要符合这些条件:有国家规定管制、使人上瘾、属于品或精神药品。国家有专门的品目录和精神药品目录。
笑气(一氧化二氮),没有相应的国家规定管制,虽然严格来说,笑气有一定的麻醉效果,并曾经被当作麻醉剂使用,但是并不属于毒品。
二、对品运输实行什么管理制度
国家对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品、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对品和精神药品的进口、出口实行许可制度。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对进口、出口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依法进行管理。
拓展延伸
中国新刑法非法提供品罪判几年
犯非法提供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结语
以上这段话强调了非法提供品和精神药品罪的必要条件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同时,通过对比毒品和笑气的区别,提醒大家要正确识别笑气是否属于毒品。此外,国家对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也实行许可制度,旨在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第一款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