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出生时间:约公元前280年(壬子年)
李斯出生时间:约公元前280年(壬子年)。字号:李通古。所处时代:先秦。民族族群:华夏族。出生地:楚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去世时间:公元前208年。主要作品:《谏逐客书》。主要成就:协助秦始皇统一天下,极力主张实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
关于李斯的详细内容,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进行介绍:
一、李斯的诗词 点此查看李斯的详细内容
二、墓地
秦丞相李斯,战国时上蔡人。初为上蔡郡小吏,后入秦辅助秦始皇,完成了统一 六国的大业,官拜丞相,被世人尊称为“千古一相”。 李斯的故居有两处:一是故城东门里东西大道路北,在今上蔡一中一带,面积约5000平方米。二是上蔡县城西南5公里处的李斯楼。李斯出身平民,虽然当上了楚国管仓库的小吏,得空时仍在自己院中种些蔬菜。参加劳动。其故居处至今尚有一口李斯浇菜的水井,后人尊称为“李斯井”。 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七月,李斯被斩于咸阳,赵高带人来上蔡抄了李斯的家,在整个李斯的故居处进行了残酷的“挖地三尺”,最深处竟达丈余。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一片芦苇丛生的坑塘。后人为纪念李斯,称此处为“李斯坑”。李斯故居的东门外是一片水草丛生沼泽,树林茂密,荒草没人,成群的肥兔在那里出没,李斯公事之余,经常与其子到那里打猎。李斯直至被杀之前仍念念不忘。他们自秦至今,留下一个习俗:即在清明节扫墓时不在坟顶上放置祭物(即圆形土块)。理由是李斯被杀没头。这是让李斯楼的人们永远记着李斯被赵高杀害的冤案。 李斯墓在蔡国故城的西南部,位于李斯楼东南角,是一个高大的土冢。墓的四周砌有石阶,墓前树有墓碑,上刻“秦丞相李斯之墓”。墓的四念不忘此地。在去刑场的路上,李斯含着热泪对他的儿子感叹说:“我再想和你出上蔡东门牵黄犬逐狡兔还能得到吗?”李斯楼,是李斯的乡下故居,李斯被害后,其幼子在亲朋的掩护下得以幸免,藏匿在李斯楼。直到现在,李斯楼村的居民都姓李,自说是李斯的后代,四周松柏掩映,花木丛生,墓西不远处有李斯跑马岗和李斯饮马涧。据传,李斯青年时期经常在此处纵马驰骋,马渴了就在此涧沟中饮马,后人便称此处为跑马岗和饮马涧。整个墓区岗岭高耸,涧水澄清,云浮碧野,鸟语花香,是一处风景优美的游览胜地。 唐朝诗人胡曾专为李斯墓题了诗,其诗曰:“上蔡东门狡兔肥,李斯何事忘南归?功成不解谋身退,直待咸阳血染衣。” 宋朝大诗人刘敞也为李斯墓题了诗。诗为:“二事三公何足论,忆牵黄犬出东门。天人忌满由来事,枉持沙丘有旧恩。”
三、介绍
李斯(约公元前年—公元前年),李氏,名斯,字通右 (先秦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人。 秦代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司马迁著《史记》,设有《李斯列传》,是现今研究李斯事迹的主要史料来源。 李斯早年为郡小吏,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入秦。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为长史。秦王采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又任其为客卿。秦王政十年(前年)由于郑国间谍入秦,秦王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止,被秦王所采纳,不久官为廷尉。在秦王政灭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天下后,与王绾、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被任为丞相。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又主张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等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集权的统治。还参与制定了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 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于秦二世二年(前年)被腰斩于咸阳闹市,并夷三族。
四、评价
李斯的一生,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实践着法家思想的。他重新受到秦王政的重用后,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辅助秦王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他继续辅佐秦始皇,在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一,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建议秦始皇废除分封制, 实行郡县制。又提出了统一文字的建议,之后又在统一法律、货币、度量衡和车轨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这些措施,都是以法家的加强集权和君主为指导的。李斯在他生平的后期,虽然将法家的思想推向了极端化,但是他仅仅是一个提出者,而不是一个完全的执行者。并且,此时的李斯,已经彻底蜕变,他写《督责书》,很大的原因是为“阿二世意,欲求容”,此时的李斯,已经没有了“以法治国”的志向。他已经不再代表法家了。因此,李斯后期的思想是否应该归入法家的体系,是值得商榷的。因此,李斯归根到底还是一个法家的最完全的执行者。